1、安裝光伏發電設備不影響建筑外立面,且安裝高度不大于2.2米的,無需辦理規劃審批手續。
2、安裝光伏發電設備影響建筑外立面,且安裝高度不大于2.2米的,應向我局申請辦理建筑外立面裝修規劃審批手續。
3、安裝光伏發電設備的總高度原則上不得大于2.2米,確屬設備需要大于2.2米,且無替代方案的,申請人在完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后,應按建筑物改擴建(加層)事項要求向我局申請辦理規劃審批手續。
通知原文如下:

1、安裝光伏發電設備不影響建筑外立面,且安裝高度不大于2.2米的,無需辦理規劃審批手續。
2、安裝光伏發電設備影響建筑外立面,且安裝高度不大于2.2米的,應向我局申請辦理建筑外立面裝修規劃審批手續。
3、安裝光伏發電設備的總高度原則上不得大于2.2米,確屬設備需要大于2.2米,且無替代方案的,申請人在完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后,應按建筑物改擴建(加層)事項要求向我局申請辦理規劃審批手續。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