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發改委發布《轉發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除扶貧項目外暫停備案光伏電站以及需要國家補貼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政策全文:


還有哪些地方已經明確停止暫停補貼?
1、廣東:近日,廣東省電網公司開會明確“對于該公司所屬范圍內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包括風力發電、生物質發電、光伏發電),自通知日起,在未收到國家下撥的補貼資金前,每月按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支付電費,暫停墊支補貼資金,待收到財政下撥的補貼資金后再做轉付”。
2、河北滄州:滄州市發改委對農工黨滄州市委提出的《大力推薦光伏發電產業發展,降低農村用能消費支出》提案作出的答復,明確表示2018年5月31日之后并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不納入國家補貼目錄,由地方政府依法自行出臺政策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