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新政出爐、行業大佬們集體“上書”、行業主管部門先后舉行座談會和新聞發布會……2018年的初夏,注定要載入我國光伏行業發展的史冊,尤其是6月份上演的這一幕幕“大戲”。
531、630簡簡單單的6個數字,記載了多少光伏人的辛酸。政策一波接著一波擊打著光伏人的心,你們是否還能承受得住呢?
就在今日,國家能源局再爆利好消息:
國家能源局:各級電網不得擅自停止分布式光伏并網備案、補貼墊付。
原文如下:
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各地方電網企業: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以下簡稱《通知》)。據反映,部分電網企業以《通知》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并網、代備案和補貼墊付等相關工作。經研究,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范圍為由擅自停止。
二、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要加強對電網企業的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特此通知。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8年6月19日
此消息一出,立馬刷爆光伏人的朋友圈。
但隨之而來的全是廣大網友的質疑:
此文件究竟意欲何為?
張叫獸解讀:由531新政通知要求“5月31日后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未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范圍的項目由地方依法支持”,再結合620的緊急通知“不得以531通知為由停止并網、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綜合分析可得出如下結論:能源局不希望置分布式光伏于死地,即使531之后的項目可能無法納入國家指標,但近期可能會出臺細則執行文件,要求地方政府予以支持。
6月11日,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在531新政說明會上表示,對今年5月31日(含)前已開工未并網的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國家能源局正在與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研究,盡快通過適當方式予以明確。無論后面政策如何調整,戶用光伏531前已開工的應盡快并網,最好趕在630之前。而且,由于戶用光伏短時間內無法實現平價上網,能源局應該會單獨針對戶用光伏開放一個指標規模或不限指標。
小盒子感想:這則消息沒有明確補貼的價格,年限以及標準,讓做光伏的怎么對客戶這倒是一道難題。這個通知只是叫各部門別停下來,但是我們光伏人具體該怎么說,怎么干呢?還是沒實質性進展。這個文件中沒有提到電價補貼多少呀,盲目去干應該是不行的。
話說,說好的10GW指標已用完了,目前還沒有新的指標下發。本以為630政策文件會下發,截止到今天,也沒有看到紅頭文件。
國家能源局要求電網企業做好光伏并網、代備案和補貼墊付等工作,難道真的是打算讓電網企業墊付嗎?真的可以繼續提交并網申請?該墊付的補貼,電網公司真的會發?
當然,對大家比較關心的分布式到底有沒有630以及531以后并網的分布式項目能否拿到0.32元/千瓦時的國家補貼,國家還會不會在繼續下發指標?該緊急通知仍未給出明確說法。出臺了新文件,但結果都是一樣,信息還是不明確。
同樣,在昨日19號,戶用再爆利好消息,遼寧凌源戶用光伏可搶630,事實也真的是這樣嗎?
關于戶用光伏電站必須在6月30日前完成并網申請可享受國家補貼
原文如下:
關于加快推進戶用光伏電站在國網供電公司并網的通知
通知明確依據2018年關于光伏發電有關事項823號文件有關要求。戶用電站項目必須在6月30日前完成國網供電公司并網申請相關手續可享受國家電價補貼。否則不能享受補貼電價。
從文件上來看,確實可以這樣理解,只要在630之前完成并網申請可享受國家補貼。回想先前國家出臺的文件,地方政府與國家能源局所發出的聲明豈不是有所沖突?網友也是帶著疑問的。
國家政策一波又一波。一石激起千層浪,“光伏新政”使得整個行業產生巨大“震動”。對于行業來說短期會有陣痛,但長期來看新政是好事,在行業競爭加劇和加速洗牌的同時,也使得行業的發展質量會有提升。未來,光伏何去何從?讓我們一起攜手面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