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常山縣屋頂光伏補貼:0.2~0.9元/瓦 必須在2017年底前建成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我縣可再生能源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的導向作用,加強和規范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浙江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條例》和《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我縣可再生能源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的導向作用,加強和規范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浙江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條例》和《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