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動光伏產業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綠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務型制造轉變。計劃到2020年,我市將形成一批具有創新活力和競爭優勢的光伏企業,產業整體實力和并網規模位居全國前列,建成世界一流光伏制造基地和創新應用橋頭堡,打造“光伏第一城”。
為進一步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做優,壯大產業規模,《意見》支持光伏企業爭創單項冠軍、獨角獸、瞪羚和隱形冠軍企業,對企業多產多銷、優化升級、智能改造給予“重獎”。其中,今年1月1日后,電池片、組件、逆變器、匯流箱、光伏玻璃、背板、儲能電池、支架、接線盒、光伏產品生產和檢驗檢測設備等國內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的,我市將一次性獎勵30萬元,銷售收入每增加0.1億元再給予1.2萬元獎勵,同一企業年度獎勵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企業做大做強,還依賴于制造智能化水平提升。《意見》提出,對符合行業技術發展要求的光伏產業智能化改造項目,分整條生產線、整個車間、整個工廠分別給予設備投資的12%、15%和20%獎補,單個項目補助額不超過1000萬元。
全市光伏產業發展迅速,應用端的發力功不可沒。目前,我市累計并網各類光伏電站1.78萬個,容量超2GW,居全國省會城市之首。今后,應用仍是全市發展光伏產業的有力抓手。
《意見》鼓勵有序推進分布式光伏應用,對符合光伏發電利用要求屋頂面積達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在規劃、設計中應設置光伏發電系統。對符合規定的項目,自并網次月起給予0.15元/千瓦時補貼,連續補貼5年,并網規模超過0.1兆瓦的屋頂光伏項目,按裝機容量給予屋頂產權人3萬元/兆瓦一次性獎勵。
對政策發布后并網運行的光伏儲能系統、項目中組件、儲能電池、逆變器采用工信部相關行業規范條件公告企業產品或《合肥市推薦應用光伏產品導向目錄》推薦產品的,自項目并網次月起給予儲能系統充電量1元/千瓦時補貼,同一項目年度最高補貼100萬元。
利用金融杠桿作用推動光伏電站建設也是我市光伏政策的一大亮點。
《意見》鼓勵金融機構針對光伏產業創設具有合肥特色的綠色金融產品。對并網20兆瓦以上光伏電站,成功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并完成認購規模達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電站開發人50萬元一次性獎勵。
此外,《意見》還提出對企業投資總額1000萬元以上的能源互聯網項目或微電網等創新示范項目(光伏發電占比不低于10%),給予設備投資額10%的一次性補貼,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同一企業年度不超過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