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記者又采訪了幾位經銷商,但是他們言談之間似乎總迷漫著對于行業的悲觀。之所有悲觀論調存在,蓋因,這一拳來的突然,打的整個行業毫無準備,被打懵啦,對于行業前景產生了迷茫,繼而有了些唱衰行業的論調。
當記者問及新政已經過去一月有余,是否想馬上開始投入行業時,大多表示現階段僅持觀望態度。畢竟目前的行業局勢也不是很明朗,沒有看清局勢貿然下去,萬一點背,能不能爬上來都是個事兒。
雖說,行業已經從“5?31新政”帶來的陣痛中慢慢恢復,但是無奈、茫然、恐慌、絕望……這些負面情緒在戶用光伏經銷商中還遲遲未能散去。對此筆者倒是認為,目前的行業可沒有這么悲觀,不信我們來看一下5.31之后各省市對于光伏行業的應對措施。

以及在6月20日,國家能源局正式下發《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做好光伏發電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中明確,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范圍為由擅自停止。同時要求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要加強對電網企業的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日前,蘇州更是發布了《進一步促進蘇州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征求意見稿,文中表示蘇州市將會對市內分布式光伏項目進行大力度的補貼和支持。其中對于未納入國補的分布式光伏項目給予補貼0.37元/千瓦時 連補3年。2018~2020年,對于在蘇州市內年建成的分布式發電裝機總量超過1萬千瓦的專業建設運營機構,按0.1元/瓦獎勵建設運營機構,年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筆者認為無論是6月20日國家能源局的“緊急糾偏”,亦或是各地方政府的應對措施的出臺無不表明分布式并沒有遭到拋棄,只不過現在暫時進入低谷,在未來依然大有可為。
新能源行業的補貼在產業發展初期是必要的,這點不可否認。在發展初期,政府補貼對于行業的快速發展確實起到了有效作用。但同時扭曲了價格形成機制,從德國等發達國家的實踐看,財政補貼并非“唐僧肉”。包括中國在內的各國政府都不可能無休止地實行補貼。隨著產業自身的發展以及經濟大環境的變化,補貼退坡是大勢所趨。
這次的5.31新政又何嘗不是一塊試金石,將投機跟風者驅逐,使信心堅定心懷光伏事業者留下,老話說“大浪淘沙留下真金”,這又何嘗不是一次打破現有桎枯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