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電聯最新公布的數據,2017年1-9月份我國太陽能發電新投產裝機為4231萬千瓦,比上年同期增加1977萬千瓦。2017年前三季度的光伏新增裝機容量已經遠超去年全年的新增裝機容量,由此可見光伏行業在今年依然保持了令人振奮的發展態勢。在2017年之末,行業最期待的莫過于接下來補貼政策的變化,然而去年的電價調整政策直到12月底才最終確定,估計今年也不例外。在此之前,不如隨著小編一起來看看,2017年國家都發布了哪些重點政策?這些政策都代表了什么?以及在這樣的政策環境之下,光伏產業將會有怎樣的發展?
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
2017年1月17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正式印發《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下稱《規劃》)。
《規劃》指出,2020年我國能源發展主要目標是: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氣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0%,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58%以下;發電用煤占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到55%以上。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等。
在太陽能領域,應堅持技術進步、降低成本、擴大市場、完善體系。優化太陽能開發布局,優先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擴大“光伏+”多元化利用,促進光伏規模化發展。穩步推進“三北”地區光伏電站建設,積極推動光熱發電產業化發展。建立棄光率預警考核機制,有效降低光伏電站棄光率。2020年,太陽能發電規模達到1.1億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萬千瓦、光伏電站4500萬千瓦、光熱發電500萬千瓦,光伏發電力爭實現用戶側平價上網。
在青海、新疆、甘肅、內蒙古、陜西等太陽能資源和土地資源豐富地區,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有序推進光伏電站建設。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筑屋頂、灘涂、湖泊、魚塘、及農業大棚及相關產業有機結合的新模式,鼓勵利用采煤沉陷區廢棄土地建設光伏發電項目,擴大中東部和南方地區分布式利用規模。
大力發展農村清潔能源。采取有效措施推進農村地區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與設施農業發展相結合,推進綠色能源鄉村建設。完成200萬建檔立卡貧困戶光伏扶貧項目建設。
解讀:《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是“十三五”時期我國能源發展的總體藍圖和行動綱領。整體來看,從“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5%以上,炭消費比重降低到58%以下”等能源發展目標可以看出,清潔能源將是“十三五”期間能源供應增量的主體。
在太陽能領域,《規劃》重點提出要“光伏+”等多元化利用在農村的發展。其中穩步推進“三北”地區光伏電站建設、在太陽能資源和土地資源豐富地區科學發展規劃等要求表明光伏發電需要因地制宜的發展,并優先在資源好的地區發展,但是規劃同時也提到需要建立棄光率預警考核機制,以有效降低光伏電站棄光率。
根據公布的2017年1-9月份電力工業運行簡況,2017年前三季度我國太陽能發電新增裝機達到4231萬千瓦,以此來算,我國累計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已超11973萬千瓦。在裝機總量上已提前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
國家能源局《能源技術創新“十三五”規劃》
2017年1月,國家能源局組織編制了《能源技術創新“十三五”規劃》,《規劃》分析了能源科技發展趨勢,以深入推進能源技術革命為宗旨,明確了2016年至2020年能源新技術研究及應用的發展目標。
在新能源電力系統技術領域,重點攻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并網和大規模外送技術、大規模供需互動、多能源互補綜合利用、分布式供能、智能配電網與微電網等技術,在機械儲能、電化學儲能、儲熱等儲能技術上實現突破,提升電網關鍵裝備和系統的技術水平;掌握太陽能、風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為主的能源系統關鍵技術,開展海洋能、地熱能利用試驗示范工程建設,實現可再生能源大規模、低成本、高效率開發利用,支撐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15%的戰略目標。
在可再生能源利用領域,研究8MW-10MW陸/海上風電機組關鍵技術,建立大型風電場群智能控制系統和運行管理體系;突破高效太陽能電池的產業化關鍵技術,發展新型太陽能電池技術,持續提高光伏發電系統的能量轉換效率、經濟性和智能化水平;完善大型太陽能熱發電站高效集熱和系統集成技術,實現可全天運行的100MW級電站商業化運行;開展復雜條件下水電開發相關技術研究;開展海洋能、地熱能利用關鍵技術及裝置研發和示范工程建設。
集中攻關新型高效低成本光伏發電關鍵技術
研究目標:研制出新型高效低成本光伏電池,突破大型光伏電站設計集成和運行維護關鍵技術,掌握GW級光伏電站集群控制技術。
解讀:能源技術創新“十三五”規劃聚焦于清潔能源技術的發展,而在清潔能源當中,太陽能發電技術又作為重中之重來發展,可見太陽能發電技術未來良好的發展前景。與此同時,作為光伏發電的技術方向之一,部分薄膜發電技術成為了本次規劃要集中攻關的新型高效低成本光伏發電關鍵技術。另外,《規劃》也體現了對電網技術的重視,以實現大規模清潔能源的消納,并降低棄光率。
國家能源局《關于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
2017年2月,為引導全社會綠色消費,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進一步完善風電、光伏發電的補貼機制,國家能源局擬在全國范圍內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自愿認購。
解讀:2017年7月1日,國家能源局正式啟動綠證認購。近年來,巨額的補貼拖欠使得光伏等新能源企業長期處于資金緊張的狀態,不少企業因為補貼拖欠而陷入困境,甚至破產。補貼拖欠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決的問題,對于苦等補貼、掙扎在資金短缺困境的企業來說,出售綠證將是一個可行的方案。
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公布的數據,截止2017年9月11日,綠證已經售賣了近21000個,其中企業買家共有43家,購買綠證數量為18950個;個人購買綠證人數為1357人,購買數量達到1787個,購買金額將近40萬元。
光伏發電列入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
2017年2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公開發布《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中對農村發展進行了指導。《意見》指出,要實施農村新能源行動,推進光伏發電,逐步擴大農村電力、燃氣和清潔型煤供給。
解讀:這是光伏發電首次被列入中央一號文件,可見通過光伏扶貧、“光伏+農業”等模式的發展,光伏發電已經成為我國農村得到了推廣應用。而伴隨著以新一輪城鎮化為核心的新農村建設,大量新民居及老農居的建設改造為生態和節能產品的應用推廣留出了巨大發展空間,光伏產品在農村民居屋頂應用的巨大空間已顯現。尤其是最近明確的國家鼓勵光伏發電進社區和光伏扶貧政策,為新一輪的光伏應用打開了一片新天地。
?國家能源局《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
2017年2月,能源局研究制訂了《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
大力發展太陽能。繼續實施光伏發電“領跑者”行動,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動發電成本下降。調整光伏電站發展布局,嚴格控制棄光嚴重地區新增規模,對棄光率超過5%的省份暫停安排新建光伏發電規模。穩步推進太陽能熱發電首批示范項目。
積極推進光伏、光熱發電項目建設,年內計劃安排新開工建設規模2000萬千瓦,新增裝機規模1800萬千瓦。有序推進部分地區項目前期工作,項目規模2000萬千瓦。
精準實施光伏扶貧工程。總結第一批光伏扶貧工程經驗,組織實施第二批光伏扶貧工程。進一步優化光伏扶貧工程布局,優先支持村級扶貧電站建設,對于具備資金和電網接入條件的村級電站,裝機規模不受限制。加強并網消納、費用結算等統籌協調工作,確保項目建設運營落實到位。年內計劃安排光伏扶貧規模800萬千瓦,惠及64萬建檔立卡貧困戶。其中,村級電站200萬千瓦,惠及40萬建檔立卡貧困戶;集中式電站600萬千瓦,惠及24萬建檔立卡貧困戶。
解讀: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主要是在能源發展“十三五”的基礎上針對各能源產業在2017的發展目標和任務做了更詳細的規劃與指引,對于太陽能產業來說,《意見》明確了2017年的光伏發電規模指標,并強調了光伏扶貧以及光伏領跑者的發展。與此同時,《意見》明確了對于超過5%的省份暫停安排新建光伏發電規模,這對于棄光限電的惡化起到了有效的抑制作用。
工信部《太陽能光伏產業綜合標準化技術體系》
2017年4月25日,為進一步促進太陽能光伏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大力提升標準對產業發展的指導、規范、引領和保障作用,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制定了《太陽能光伏產業綜合標準化技術體系》。通知指出,到2020年,我國需初步形成科學合理、技術先進、協調配套的光伏產業標準體系,基本實現光伏產業基礎通用標準和重點標準的全覆蓋,總體上滿足光伏產業發展的需求。
光伏產業綜合標準化技術體系框架主要包括基礎通用、光伏制造設備、光伏材料、光伏電池和組件、光伏部件、光伏發電系統及光伏應用等7大方向、35小類。
光伏產業綜合標準化技術體系表涵蓋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包括現有標準、制修訂中的標準、擬制修訂的標準和待研究的標準,共500項。
解讀:過于迅猛的發展使得光伏產業各類標準難以跟上市場的腳步。沒有標準與規范的約束,行業就難以保持良好的發展。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各類不符標準的材料、組件、器件流入了市場,使得我國光伏電站的質量問題屢見報道。所以我國光伏行業目前亟需一套權威、覆蓋范圍廣、能夠滿足行業發展的行業標準體系。工信部發布的這一《太陽能光伏產業綜合標準化技術體系》對于光伏行業來說意義重大。
?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
2017年7月,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與此意見一同下發的還有具體到各省的十三五期間的光伏電站計劃指標。
根據上述指導意見匯總的數據,從2017年至2020年,光伏電站的新增計劃裝機規模為5450萬千萬,領跑技術基地新增規模為3200萬千萬,兩者合計的年均新增裝機規模將超過21GW。
解讀:盡管每年可用建設規模高達21GW,但無論是對于各省還是各個光伏企業而言,在補貼以及限電兩大瓶頸制約下,能否按規劃行事,一切都是未知數。通過此次發布的指導意見所傳遞的信息,不難發現,對于今后地面電站指標的分配,主要有兩大主導原則:一是電力消納;二是補貼。對于前者,電力系統消納能力將作為年度規模確定及分配項目的依據和前提;對于后者,則主要通過項目競標的方式來體現。另外,指標的分配也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分布式光伏以及光伏扶扶貧的發展
?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2017年7月,財政部對外公布了新的《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以下簡稱“87號令”),提出了一系列針對性措施,以解決政府采購項目中質次價高、惡性競爭、效率低下等飽受社會詬病的問題。
87號令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財政部將抓緊出臺配套政策制度。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包括政府采購工作規程、代理機構管理、評審專家管理、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等一系列配套的制度辦法。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的一些“亂象”,既有政府采購制度本身設計不夠科學合理、執行不規范和監督不到位的問題,也有外部市場環境不完善、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的問題,還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解決。
解讀:眾所周知,“最低價中標”影響正當競爭、降低產品質量,已經成為振興實體經濟的障礙。87號令的提出,從制度設計和執行機制上規定了相關解決措施,強化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減少違規操作空間、保障采購質量,將有效遏制塑膠跑道最低價中標問題。在光伏行業,2016年下半年出現的“低價拼殺”一定程度上損害了行業的健康發展,最新出爐的領跑者計劃也有防止“低價競爭”的相關規定。
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十三五”光伏扶貧計劃編制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7年8月1日,為加快推進光伏扶貧工程,保障光伏扶貧項目的扶貧效果,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發布關于“十三五”光伏扶貧計劃編制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指出應精準識別扶貧對象,合理選擇建設規模,對于村級電站,國家能源局和國務院扶貧辦根據各省(區、市)光伏扶貧的需求,確定脫貧攻堅期間各省(區、市)村級電站建設規模,并于2017年一次性下達。對于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分年度分批下達規模,并納入各省(區、市)光伏發電年度總規模統籌考慮。請各省(區、市)根據自身扶貧任務、電網接入條件、政府籌資條件確定光伏扶貧建設類型和規模,作為本地區光伏扶貧年度計劃報送國家能源局。
解讀:作為光伏發電的一種特殊的發展形式,光伏扶貧在行業中一直有特殊的發展地位。光伏扶貧的發展打出了光伏發電的清潔、公益的形象,對我國光伏發電在農村市場的發展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分布式的崛起與光伏扶貧這些年來在我國廣大農村取得的成功息息相關。而此份通知更是直接體現了國家對光伏扶貧的重視,今后光伏扶貧將一直作為行業的一個特殊發展形式而繼續存在,并不斷為整個光伏行業帶來新的市場突破。
?國家能源局、工信部以及國家任監委《關于提高主要光伏產品技術指標并加強監管工作的通知》
2017年8月,國家能源局、工信部以及國家認監委聯合下發《關于提高主要光伏產品技術指標并加強監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新投產并網運行的光伏發電項目的光伏產品供應商應滿足《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要求。其中,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硅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市場準入門檻分別提高至16%和16.8%。2017年國家能源局指導有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及市縣級政府部門組織的先進光伏發電技術應用基地采用的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硅電池組件光電轉換效率“領跑者”技術指標分別提高至17%和17.8%。
《通知》要求多晶組件一年內衰減率不高于2.5%,后續年內衰減率不高于0.7%;單晶組件一年內衰減率不高于3%,后續年內衰減率不高于0.7%。國家能源局、工信部及國家認監委等部門定期組織有關單位對光伏發電項目采用光伏組件關鍵技術性能進行抽查,抽查結果向社會公布。有關部門對光伏產品關鍵技術性能未達到市場準入標準的投資開發企業和制造企業予以公告;對國家能源局指導實施先進光伏發電技術應用基地項目,委托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進行全過程技術監測評價,在工程竣工驗收時重點檢查光伏組件關鍵技術性能是否達到相應標準,驗收結果向社會公布。
解讀:對于光伏行業來說,由于補貼的存在,整個產業發展缺少市場優勝劣汰的過程。光伏產品技術指標提高后,技術實力落后的企業將更難達到準入門檻,而對于技術實力更加先進的企業來說卻是一個彰顯自己競爭力的機會。這對于光伏市場的良好發展具有推進作用,使得光伏產業在補貼下調、領跑者計劃等政策的引領之下,在降本增效的同時淘汰落后產能,增強光伏發電整體的競爭力
?國家能源局《關于減輕可再生能源領域涉企稅費負擔的通知》
為切實減輕可再生能源企業增值稅稅負,《通知》強調,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從2018年12月31日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
《通知》明確,各地方政府一律不得向可再生能源投資企業收取沒有法律依據的資源出讓費等費用,不得將應由各級政府承擔投資責任的社會公益事業投資轉嫁給可再生能源投資企業或向其分攤,不應強行要求可再生能源投資企業提取收益扶貧。已經向風電、光伏發電、光熱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開發投資項目收取資源出讓費(或有償配置項目)的地方政府,應在通知發布一年內完成清退。
解讀:經過近年突飛猛進的發展,光伏行業離平價上網的目標已經越來越近。但是要實現平價上網的目標卻并沒有那么輕松,需要的是光伏發電成本的進一步降低。但是目前光伏行業各產業鏈的工藝都已經十分成熟,難以在某一個環節實現成本的突破。在此情況之下,降低土地、稅務等非光伏成本成為了當務之急。延長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免征征地占用稅、制止地方政府亂收費行為,這些利好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光伏發電的成本,為光伏行業實現平價上網的目標鋪平了道路。
?國土資源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能源局《關于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意見》
2017年9月25日,國土資源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能源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意見》(國土資規〔2017〕8號,以下簡稱《意見》),強化光伏扶貧用地保障,進一步細化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管理,切實加強光伏發電項目用地的監管。
《意見》提出,光伏發電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農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嚴禁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劃明確禁止的區域發展光伏發電項目。
解讀:土地問題目前已經成為了制約光伏產業取得進一步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光伏項目因違規占地、違規建設、破壞自然環境等原因被勒令拆除的新聞屢見不鮮。今年8月份,山東微山6個光伏電站項目被判定為自然保護區內微山縣違規項目,從而被要求拆除。在此情況下,光伏行業幾乎已經“談土色變”。目前光伏行業的發展重心已經從西北地區轉移到中東部,而中東部作為我國人口密集區域,土地問題必然會更加復雜,《意見》再次明確了光伏電站建設對土地的利用規范,并放寬了對光伏扶貧這一利國利民工程對土地的利用,但也同時強調,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嚴禁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劃明確禁止的區域發展光伏發電項目。
?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實施和2017年領跑者基地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
2017年9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實施和2017年領跑基地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本期擬建設不超過10個應用領跑基地和3個技術領跑基地,其中應用領跑基地和技術領跑基地規模分別不超過650萬千瓦和150萬千瓦。每個省每期最多可申報2個應用領跑基地和1個技術領跑基地,并于2018年底和2019年上半年之前全部建成并網發電。
解讀:第三批領跑者基地從基地的分類、規劃、監督管理、激勵獎懲等各方面對于領跑者計劃進行了完善,保證了領跑者項目的先進性以及對行業的引導性。與此同時,對于多晶組件以及單晶組件效率要求的調整以及對于惡性低價競爭的避免也體現了其公平性。技術領跑基地的存在使得那些光伏前沿技術有了一個展示的舞臺,對于光伏行業的未來發展有極大的意義。而新出現的激勵獎懲等措施不但迎合了光伏發電保障性收購等政策,而且可以極大的激發企業的積極性,最終推動相關項目在技術、質量上實現全面領跑。總體而言,在前兩批領跑基地建設管理經驗的基礎上,第三批領跑基地的建設有更加完善的部署和制度,突出了土地、環境、安全、電價的約束作用,為“領跑者”計劃的長遠發展奠定了基礎,并對行業有不可忽視的引導性作用。
小結
從以上2017年國家發布的重點政策可以發現,國家發展太陽能發電的決心一如既往,支持力度有增無減。但與此同時,相關政策開始對行業提出更多的要求,比如行業標準的規范,技術創新的要求等等。總體來看,2017年的光伏政策強調了以下幾點:
1、棄光限電問題。2015年以來,棄光限電的問題幾經惡化,對行業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不但打擊企業投資的積極性,而且造成了極大的資源浪費。從2016年的保障性收購政策開始,國家通過政策上的強制性要求開始全方位的著力解決棄光限電問題,包括將新增建設規模指標的分配、領跑者基地的申報與棄光率掛鉤等強制性手段有效的防止了棄光限電問題的惡化。今年上半年的數據顯示,我國的棄光率近三年來首次得到緩解,這與國家政策的具體施行是分不開的。
2、大力發展光伏扶貧。從建設規模指標的分配、稅務的減免、放寬土地利用等方面來說,光伏扶貧可謂是得到了國家不遺余力的支持。可見在2020年之前完成200萬建檔立卡貧困戶光伏扶貧項目建設的目標并不僅僅是說說而已。另外,在國家對建設規模指標的調配之下,以及相關政策的利好之下,光伏扶貧或將成為目前陷入發展瓶頸的集中式光伏電站的一條出路。
3、技術創新要求。從技術創新“十三五”規劃,到提高主要光伏產品技術指標,再到技術領跑者基地的出現,國家加快行業技術創新的意思非常明顯。如今離2020年已經不遠,要實現平價上網的目標,行業還需要更多的努力,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技術創新。與此同時,新的技術要求將加快行業的整合,淘汰落后產能,將那些只依靠補貼,沒有技術實力的企業淘汰,有效促進光伏市場的成長,并增強未來光伏發電的整體競爭力。
此外,標準規范的制定、對分布式的支持、土地利用的規范、領跑者的升級,國家發布的政策相互呼應,極大的保證了行業的健康發展。最后,綠證制度的施行,也表明了國家對于補貼拖欠問題具有長遠的考慮。總體而言,國家發布的各項政策將為光伏行業未來的發展保駕護航。?
來源:中國傳動網